作品信息
艺术家:
作品名:2002-2006年贵州茅台15年陈酿
质 地:
尺 寸:
编 号:0075
估 价:90000~100000
成交价:未成交
2002-2006年贵州茅台15年陈酿 匡时香港2019春季拍卖会 琥珀经年——酒久堂陈年茅台专场 作品号:0075 2019-04-02 15:00
(25年)
度数:53°
规格:500ml
数量:6瓶
据茅台酒厂志记载,1997年7月22日首次包装30年、50年陈年茅台酒,1999年1月首次包装15年陈年茅台酒。15年陈年贵州茅台酒的基酒酒龄不低于15年,按照15年陈年贵州茅台酒标准精心勾兑而成,未添加任何香气。具有酱香突出、幽雅细腻、酒体圆润醇厚、回味悠长、老熟芳香舒适显着,空杯留香持久的酒体风格。
陈酿年份茅台酒
年份酒的概念最初流行于国外,是葡萄酒、白兰地、威士忌等酒类的分类概念。上世纪90年代,茅台酒厂率先提出了白酒“年份酒”制度,自1997年起,陆续推出了“30年”“50年”“80年”和“15年”的茅台年份酒。
茅台年份酒所标注的年份,并不是整瓶存放的时间,而是按照一定年份的标准并采用具有一定年份的基酒进行勾兑的品质等级。
具体来说,“15年”年份酒是按照15年的贵州茅台酒标准,用不低于15年窖藏的基酒勾兑而成的。而“30年”年份酒也即是按照30年的贵州茅台酒标准,用不低于15年窖藏的基酒勾兑而成。其他的年份酒,也是以此类推。
而我们最常提及的“30年”年份酒,其酒质和口感虽不能与真正存放了30年的老酒相比,但也绝不弱于同时期的“陈年”或“珍品”。